張藝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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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導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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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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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
一、避免於社群平臺或網路張貼、分享及展示菸品(含電子煙)、吸菸及使用電子煙行為之圖像、影片或文字內容,應強化媒體識讀、法治觀念及正確使用網路行為,避免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而造成健康危害或違法風險。
二、為強化校園菸(煙)害防制教育,國健署已委託製作「國小高年級學生菸害防制教學包」、「國中生電子煙防制教學包」及「菸害防制素養─教師版教學手冊」,請融入學校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,宣導「菸害防制法」及電子煙危害。
三、檢附電子煙防制宣導素材清單 1 份。